一、招生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非定向攻读”。
3.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结点)。
4.考生专业: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相同或相近。
5.英语成绩: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
6.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7.科研能力: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高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独立、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一篇CSCD、CSSCI论文或者SCI、SSCI收录论文。
三、初审的组织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通过博士生点各研究方向推荐、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式选拔初审专家,成立3-5人专家组,对考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四、复试考核的组织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包含外文文献翻译及专业课基础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命题及组考工作,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外文文献翻译满分20分,专业课基础内容满分80分。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30分钟。
面试小组的考官一般不少于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原则上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个复试小组配备外语测试教师,负责考生外语能力部分测试。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采取随机抽题方式做答。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准备PPT演示材料,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4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60分,综合素质4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考核小组中的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核查考生《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
4.考核结果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总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专家组将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形成专家组考核结果。
5.录取
(1)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合格生源中,根据各培养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参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2)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6.调剂
(1)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培养单位应征求导师意见后,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
(3)不得跨门类进行调剂,调剂导师本年度需符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条件。
五、招生工作纪律及要求
研究生招生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小组成员(含面试教师、命题教师、面试秘书等)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六、资格审查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2-88186307、15522031423
邮箱:Close Window】